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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计划  
2006级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培养计划
 
一、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建筑学  Architecture,080701
二、学科门类:工学
三、授予学位类别:建筑学学士
四、学制:五年
五、专业特色及专业方向选题
1.专业特色
以建筑设计为核心,兼容城市规划与设计、设计艺术学等学科内容,强调“宽口径、厚基础、应用型”专业培养。突出为首都城市建设与发展服务的办学思想,使学生有能力处理好建筑设计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2.专业方向选题
(1)公共建筑设计
(2)居住建筑设计
(3)工业建筑设计
专业方向选题是指学生在修完专业基础课群中设计类课程后,在高年级阶段选择某专业方向工作室完成《工作室选题》类课程和《毕业设计》学习。《工作室选题》类课程和《毕业设计》教学是各工作室结合教学与科研的具体项目类型进行的专项设计教学。
六、培养目标
掌握建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筑设计的程序和方法、建筑与环境、建筑历史与理论、环境行为与心理、城市与景观、经济法规专业知识、建筑结构、物理环境控制、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安全性等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具备综合分析与判断、表达能力。作为在城乡建设系统中的建筑设计、科研、管理部门从事建筑与环境设计、研究及技术开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七、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爱岗敬业、诚信为人、求实创新、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科学理论;掌握本专业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必要的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环境科学知识;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及处理能力、工程实践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身体,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掌握必要的体育锻炼技能,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了解美学的基本思想和原理,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八、业务要求
1.理解建筑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哲学、艺术和人文素质及社会交往能力,具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熟悉建筑与环境设计方面的基本技术;具有一定的市场经济和项目管理知识;懂得一定的环境、法律和国防知识,了解有关科技发展的新动向。
3.具有从事本专业所必需的调查、设计、表达、实验、测绘、运算等技能。
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设计及项目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质量、环境、效益观念;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的基础,能比较顺利的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九、主干学科:建筑学
十、主干课程(17门)
1.基础教育理论类(9门)
(1)通识基础课群: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英语;
(2)设计基础课群:画法几何、阴影透视、工程制图、设计初步、图示思考与表达、美术。
2.专业教育理论类(8门)
(1)专业基础课群:建筑设计及原理(含工作室选题)、建筑师业务基础;
(2)专业技术课群:建筑构造、建筑结构、建筑物理环境;
(3)专业史论课群:建筑学概论、外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史。
十一、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实习与毕业设计:美术实习、工程材料实习、建筑构造实习、建筑与环境认识实习、计算机辅助设计实习、建筑结构实习、建筑设计实习、建筑物理环境实习、古建筑构造实习、建筑师业务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2.实验:模型实验、影像实验、建筑力学实验、工程材料实验、建筑构造实验、建筑结构实验、建筑物理环境实验等。
十二、课外安排与要求
(1)完成理论(讲授)类课程要求的课内外学时比例为1:0.5的课外学习;完成设计及原理类、美术类、计算机辅助设计类、外语类等课程要求的课内外学时比例为1:1的课外学习;完成工作室选题、实践类课程要求的课内外学时比例为1:1.5的课外学习;
(2)完成公益劳动(1学分)、社会工作(1学分)、科技活动(2学分)、社会实践(3学分);
(3)参加专题报告、学术讲座、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勤工助学等。
 
十三、毕业合格标准
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数为258.5学分(其中,“理论教学”类的最低总学分数为185学分,“实践教学”类总学分数为73.5学分)。
十四、辅修本专业基本要求
本专业辅修要求的最低总学分数为209.5学分(其中,“理论教学”类的最低总学分数为157学分,“实践教学”类总学分数为52.5学分),同时符合以下学分分配条件:
(1)“通识基础”课群的最低总学分数(50.5学分);
(2)“设计基础”课群中必修课程学分数(29学分);
(3)“专业方向选题”课群中必修课程学分数(15学分);
(4)“专业基础”课群中必修课程学分数(33.5学分);
(5)“专业技术”课群中必修课程学分数(22学分);
(6)“专业史论”课群中必修课程学分数(7学分);
(7)“实践教学”类课程(除毕业设计类)总学分数(52.5学分)。
十五、教学进程表(附表1)
十六、教学安排一览表(附表2-1,表2-2)
十七、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一览表(附表3)
十八、课程结构设置
1.培养计划(总学分:278学分);
(1)“理论教学”类(学分:205学分,百分比:73.1%);
(2)“实践教学”类(学分:73.5学分,百分比:26.9%);
2.“理论教学”类
(1)“通识基础”课群(学分:59.5学分,百分比:29%);
(2)“设计基础”课群(学分:48学分,百分比:23.4%);
(3)“专业方向选题”课群(学分:15学分,百分比:7.3%);
(4)“专业基础”课群(学分:41.5学分,百分比:20.3%);
(5)“专业技术”课群(学分:31学分,百分比:15.1%);
(6)“专业史论”课群(学分:10学分,百分比:4.9%)。
3.“实践教学”类
(1)“基础实习”课群(学分:16.5学分,百分比:22.4%);
(2)“专业实习”课群(学分:57学分,百分比:77.6%)。
4.必修/选修课程学分比例
(1)必修课(学分:217.5学分,百分比:78.1%);
(2)选修课(学分:61学分,百分比: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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