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信用缺失的对策研究
学生工作办公室 罗会文
诚实守信是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内容和建设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石,是人们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基础道德规范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行为准则,是社会主义道德对当代大学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和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完善的基本要求。当代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的骨干,大学生诚信道德状况将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秩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是,当前大学生当中一些信用缺失的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大学生信用缺失的现状
近年来,大学生诚信问题日渐突出,从高校每年组织的大学生思想状况调查来看,它在教育的三个阶段都有所表现。从教育入口(招生)中的考试作弊,到教育中间阶段日常行为的失范,再到教育出口(毕业)中的假文凭、随便毁约,都是信用缺失的行为。其典型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业抄袭,论文剽窃;2.考试作弊;3.伪造证件,履历掺水;4.轻诺寡信,肆意毁约;5.拖欠学费,恶意贷款;6.网络欺骗;7.借书不还,等等。
所有这些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在大学生身上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的“信用缺失”和“信用危机”,正在侵蚀和扭曲着大学生纯洁的灵魂,损害着大学生的形象。
二、大学生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
大学生中出现上述信用缺失和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社会大环境看,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使得一些经营者在利益驱使和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制假售假等坑蒙拐骗现象,经济生活中的虚假欺骗程度不同地渗透到社会的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从而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缺少信用制度保证,没有信用机制的约束,更缺少相应的惩戒措施,使人们不需要对不守信用的行为负责。从小学到大学,从学校到社会,都缺少可操作性的制度对诚信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从而使不守信用者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约束,更得不到相应的惩罚。正是由于信用制度和相关机制的残缺,在某种程度上为不讲信用的行为提供了生存空间,因此,在现实中,往往是不讲信用者获得了“利益”,诚实守信者却“利益”受损,从而纵容了不守信用的心理和行为。大学不是“世外桃源”,社会的信用危机必然会影响大学校园和大学生。
从学校教育看,一些学校在思想道德教育上忽略了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长期以来道德教育的简单化、形式的单一化导致大学生在最终决定自己价值观时放弃了诚信这一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诚信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重点之一。但长期的实践中,我们的教育目标虽然对德育非常重视,而具体措施却往往简单化,结果忽视个人道德的完善,片面追求升学率、及格率、以卷面成绩的好坏评价学生的优良,重智轻德,重成绩轻素质,使德育流于形式,也助长了一些学生虚荣、舍“信”取利的不健康心理。另外,有些学校和教师在教育学生诚实守信的同时,自己却做出一些有悖于诚信的事情来,从学术腐败到学生干部、学生奖学金评选中的暗箱操作,从后勤采购“黑心棉”到学校招生、评估上的弄虚作假,都对学生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又如何让学生形成诚信的品格呢?
从大学生的思想实际看,相对于其他群体,应该说,大学生的诚信品质尽管出现了一些问题,但从整体上说仍然是比较好的。许多问题出现在学生身上,但根源在社会。不论在申请助学贷款还是在就业竞争中主观上恶意作假和欺骗的大学生是极少数,一些学生有一些迫不得已的理由和可以理解的客观原因,但在主观认识上也存在着一些误区。比如,在考试作弊的问题上,一项调查表明,有1/4作弊学生的动机是“别人作弊,我不作弊吃亏”。指明这一点,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而这恰恰反映了诚信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明白这一点,也启示我们对教育的功能和作用有一个恰当的定位。
三、大学生信用缺失的解决途径
解决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固然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各负其责,需要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规约、政策的利益导向,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等综合作用,但学校负有更直接、更重要的责任。
(一)高度重视诚信教育
大学生诚信教育虽然一直贯穿在学校传统的思想道德教育中,但并未得以凸显。当前大学生不容乐观的诚信状况以及社会诚信缺失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告诫我们应以德育创新工作为契机,从众多思想道德教育中对诚信教育加以突出强调。无论是入学教育还是毕业教育,无论是课堂教育还是课后教育,无论是德育课程教育还是专业课程教育,都要渗透诚信教育的内容。通过重温诚信格言、剖析诚信案例、举办诚信讲座等方式,把诚信道德认识内化为道德情感,进而升华为道德意志和信念,最终实现对道德行为的自觉实践。在诚信教育中,教师要率先垂范,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学生做的,教师自己坚决不做,“言必信、行必果”,惟有如此,才能取信于学生。苏联教育家加里宁特别强调诚实在为人师表中的作用,把“无上诚实”作为肩负重任的教师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认为诚实的性格不仅使学生敬仰,而且能有效地教育和熏陶学生。教师的言行对学生具有强烈的示范性,其影响是全面的、深刻的、潜移默化的。因此,自古以来人们一直把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看作是教师的天职。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一些教师要求学生考试不要作弊,自己却在职称外语考试或其它考试中作弊;要求学生要遵守课堂纪律,自己却在参加培训和教师大会中聊天、打电话……这样的教师有什么资格要求学生诚实守信呢?他们的教育又怎么可能取得好的教育效果呢?
(二)加强制度建设,大力完善诚信机制
高校应当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的规章制度是规范和约束大学生日常行为的具体操作规程,大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并自觉维护其权威和尊严。学校也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力度,真正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如果有章不循、违章不究,或只进行隔靴搔痒般的惩罚,必然导致规章制度废弛、学风校风涣散。学校在惩罚力度上做得不够,导致失信成本过低也是大学生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守信者未得到应有的回报和有效的保护,失信者未得到相应的惩罚和严厉的制裁,甚至还可以从失信中捞到好处,在这样一个信用环境下,“好人也会变坏”。高校应当充分利用规章制度的导向性和强制性,引导和约束学生选择诚信、崇尚诚信、实践诚信,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三)注重实践
首先,从教育的途径和手段上,诚信教育不能局限于学校的课堂和讲坛,要走向实际生活,走向社会实践。学校要在校内校外为学生创设参加实践活动的条件,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在活动中锻炼和体验自己的诚信品质,调动自身内在的品质力量应对外在环境的诱惑和挑战,在不断地自我教育和自我评价中提高自己的诚信修养。
其次,从教育的要求上,诚信教育既要立足于社会发展的未来需要和人格健全和完善的要求,又不能脱离学生和社会诚信水平的实际。要注意理解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就业竞争等社会生活中所面临的一些实际困难,帮助他们走出“两难选择”的困境。学校教育不仅要端正学生在诚信问题上的价值取向,又要帮助他们学会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出既符合诚信的道德要求,也具有可操作性的合情合理的行为选择。
(四)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
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是高校对大学生加强诚信教育和解决信用缺失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信用档案的所有内容均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写实性记录,是对大学生的基本信用状况进行描述,凡能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证明大学生信用的材料都应视为信用档案归档范围,具体有: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用记录、个人经济状况记录、就业情况记录等。
1.个人基本信息 即个人信息和家庭背景,包括身份证明、来源地区、父母的姓名及居住地址、学号、所在院系、学历、所学专业、有无学籍异动情况、学习成绩、健康状况、获得学位情况等。
2.个人信用记录 即学生信用历史资料,包括在校期间获荣誉情况、学杂费交费情况、勤工助学情况、违反校规校纪情况、与他人交往有否欺骗行为、尽相关责任义务情况及履行承诺等情况。
3.个人经济状况记录 即学生在校期间收入和支出费用记录,包括所获得的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勤工助学收入、学费、住宿费、伙食费、书本费等收入和支出情况。
4.就业情况记录 即是否就业或升学,包括就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点或不就业毕业后的联系方式或升学后所在学校的名称、地点、联系方式等记录。
大学生的信用档案可以作为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一个起点、基础和尝试。学生的信用档案是联系学校和社会的一个桥梁,也是诚信教育和诚信制度建设的一个结合点,具有加强他律和自律的双重效应。
参考文献:
- 汪敏,大学生的信用危机和诚信教育,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5)。
- 潘秀山,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践途径,高教论坛,2004(2)。
- 王灿楠等,关于大学生考试作弊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山西医科大学学报(基础医学教育版),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