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学评估工作中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要求
我校从2005年10月1日起开始进入教学评估工作冲刺阶段,10月18日接受北京市专家组的评估检查,2006年接受教育部专家组的评估检查。这次评估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对学院的社会声誉和进一步的发展影响甚大,甚至会影响到学院的生存。与此同时,评估对每名建工学院学生的发展也将带来十分巨大的影响,“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这个关键时刻,学院党委和行政要求全院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同学以实际行动为学院争光。
具体要求是:
一、自觉遵守《学生文明行为基本要求》,成为文明守纪、自尊自强的模范。
二、在广大同学中深入宣传教学评估的重要意义,带领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生文明行为基本要求》。
三、要敢于并且善于与违反《学生文明行为基本要求》的行为做斗争,在广大同学中树立正气。
四、带头参加早锻炼、早自习和晚自习,协助班级导师动员、组织好早锻炼、早自习和晚自习。
五、及时向班级导师和系学生工作组汇报、反馈各种信息,做好教学评估的信息员。
六、做好随时接受任务的准备,为教学评估工作做贡献。
全院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教学评估是短暂的,但评估对学院办学质量的促进作用是长久的。我们要抓住契机,行动起来,使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上一个台阶,让每名同学都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