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大学生活动中心及相关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与维护,明确大学生活动中心及相关设备的使用规范,更好的配合学校整体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学生文化艺术生活,为学生大型文艺活动提供理想的展示平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使用原则

1、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面向学校教学工作、工作会议、工作报告和全校性的文艺活动。在学校工作使用时间之外,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羽毛球场地在8时至22时(寒假、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面向全校师生开放进行体育锻炼,保证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能够充分、合理的使用。
2、大学生活动中心及相关设备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与管理,任何单位的使用均须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申报手续,未经申报与批准不得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及设备进行活动。
3、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舞台设备为专业灯光音响设备,目前学校尚未安排相关专业操作技术人员对该些设备进行定向管理与操作,现阶段舞台设备的使用均需聘请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4、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舞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定安排,非指定人员不得进行设备操作。
5、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舞台设备控制室为重要工作空间,非指定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入。
6、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办公室。本管理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二、申报大学生活动中心及相关设备使用要求与程序

1、教学使用

使用要求:大学生活动中心教室与场地作为教学场所使用时,学校教学管理单位需在当前学期期末,将下一学期大学生活动中心教学安排表或课程表交予学生工作办公室。授课教师进入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羽毛球场地进行教学时,主动在礼堂值班处进行登记,认真填写《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登记表》各项内容。爱护并正确使用教学场地、设备,当场地或设备发生损坏时,要及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汇报。

2、学校行政部门使用的申报:
(1)申报要求:填写《大学生活动中心及设备使用申请表》,注明申报理由与用途;主席台人数;参会人数;灯光、音响设备使用数量。由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时限:提前七个工作日,将《大学生活动中心及设备使用申请表》交予学生工作办公室,在交表同时须附申报活动的详细议程或节目单。
(3)申报附件材料:申报活动所用音乐以光盘(CD格式文件)形式与《大学生活动中心及设备使用申请表》一并交予学生工作办公室。

3、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使用的申报:
(1)申报基本条件:参加活动人员(限台下观众)须达400人以上。
(2)申报要求:认真填写《大学生活动中心及设备使用申请表》,注明申报理由、参会人数、灯光、音响设备使用数量。由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时限:提前七个工作日,将《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舞台及设备使用申请表》交予学生工作办公室,在交表同时须附申报活动的详细议程或节目单。
(4)申报附件材料:申报活动所用音乐以光盘(CD格式文件)形式与《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及设备使用申请表》一并交予学生工作办公室。

4、教师、学生使用要求:(日常羽毛球、乒乓球体育锻炼)
(1)进入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进行活动时,主动到礼堂值班处出示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校园一卡通,其他证件无效),认真填写《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登记表》各项内容。
(2)严禁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内吸烟。
(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非学校内部人员进入。
(4)如遇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进行教学、会议、文艺演出等集体活动,个人活动需另择活动时间。

三、申请单位职责:

(1)填写《大学生活动中心及设备使用申请表》之前,须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沟通,确定所申报时间无其它单位事先申报,并确认专业操作技术人员是否能够在申报时间到位。
(2)认真填写《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及设备使用申请表》,与相关附件按规定时间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工作办公室回复安排后续工作,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专业操作技术人员无法到位、设备损坏等),申请单位自行协调其他活动地点。
(3)舞台设备中,追光灯(控制人员1 — 2人)如在申报使用范围之内,临时控制人员由申报单位提前派遣,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活动开始前进行使用培训。
(4)活动所需舞台要求与效果应提前与设备控制人员进行实际、合理的磋商,设备具体操作与整体效果把握由专业操作技术人员完成。参加活动人员可将建议向本单位活动负责人提出,但不得直接对专业操作技术人员进行干扰,
(5)所申报活动的会场布置由申报单位组织安排,其具体方案,特别是在场内搭建临时布景、台架等设施必须提前与学生工作办公室沟通,批准后方向可进行布置,保证场内各类设施的统一协调。
(6)维持观众秩序,教育参会人员自觉遵守本规定,对故意损坏设备设施、不服从管理者给予批评教育,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由使用单位按照损坏设施设备的规格型号(停产设备按照相同性能指标)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者上报学校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罚。
(7)举办活动的负责教师必须进行全程现场监督与协调,活动后勤服务人员、安全保障及紧急情况疏散预案由申报单位组织安排。
(8)活动结束时对会场进行清理。

四、学生工作办公室职责:

(1)对各单位的申报进行统一、合理的协调安排,对所申报活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2)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对损坏设备进行及时报修更新。
(3)联络专业操作技术人员对活动进行舞台设备操控。对申报单位就使用要求与舞台效果给予充分、合理的建议。
(4)对所申报的综合性文艺演出协调、安排彩排时间。
(5)对设备临时控制人员(追光灯)进行详细使用培训。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6年11月20日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Copyright©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10) 68322304 Email:xuegongban@bice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