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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委员会章程
              
                                         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一、 总则 为了提高学院饮食服务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对伙食工作的监督、督促桥梁作用。
二、组织 伙食管理委员会由21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5人,伙食管理委员会每学期组织1——2次工作例会,膳食中心报告伙食情况,听取主任、委员的意见。
三、职责
(1)对伙食原材料质量及进货渠道的监督检查,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方面的监督检查,对窗口优质服务的监督检查,对饭、菜质量价格的检查。
(2)讨论制定办好学院食堂的有关标准制度。
(3)定期公布主、副食标准、价格和市场原料供应变化情况。
(4)听取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意见、建议。反馈改进伙食工作的办法。
(5)组织教职员工、学生对食堂各项工作调查问卷活动,组织开展食堂评选“最佳服务标兵”、“最满意食堂”活动。

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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