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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防火安全责任制                    


为预防火灾,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防火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院长职责
1、院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改革和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教学、科研和建设发展相适应。
2、确定一名院级领导为学校主管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防火责任制的落实。
3、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校产等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建立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
二、学校主管防火负责人职责
1、认真执行院长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全面负责学校防火责任制的落实,配备专兼职防火负责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
3、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组织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师生员工定期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6、组织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
7、追查处理火警事故,组织调查火灾原因。
8、建立学校执行防火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制度,奖优罚劣。
三、副院长职责
1. 认真执行院长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日程。
3. 督促和指导所分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院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1. 认真执行院长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全面负责学校防火安全责任的组织和落实,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
3. 负责制定每年的防火安全工作计划、总结、评比表彰奖励。
4. 对师生员工、外来服务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5. 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
6. 组织制定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适应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要求。
7. 研究确定重点防火部位,组织制定灭火方案,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
8. 追查处理火警事故,调查火灾原因。
9. 建立学校执行防火责任的考核、奖惩制度,奖优罚劣。
五、保卫处职责
1. 认真执行学校主管防火领导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贯彻执行消防法规。
2. 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进行防火安全监督、检查。
3. 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4. 对校内所有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5. 对校内各单位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保卫处有权发隐患通知书,并报学校主管防火领导处理。
6. 根据需要,为各单位配置消防器材并负责检查和维修。
7. 对消防给水管网、地下消火栓及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监管。发现损坏,及时报请有关部门修理。
8. 对化学药品库,与设备科共同管理。
9. 拟定重点防火部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按重点防火部位加强管理。
10. 控制校内动火,审批动火项目。
11. 设置防火标志。
12. 协助院防火主管领导与各二级单位签定安全防火责任书、与国家工商总局签定安全防火协议书。
13. 协助使用外来务工人员单位,加强对外来人员居住屋的安全防火工作。
14. 组织制定全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划,逐步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划,逐步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自动化和现代化。
15. 如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组织扑救,追查处理火警事故,保卫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建议院领导对火灾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理。
六、保卫处专职防火负责人职责
1. 协助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它有关消防法规。
2. 协助领导组织实施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 建立健全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内各部门、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具体要求,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4. 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校内所有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和消防知识教育,不断提高会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5.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校内各单位遵守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消防法规,根据学校和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工作。
6. 督促校内各单位解决其存在的火灾隐患,确实难以解决的向学校防火负责人报告,由学校设法解决。
7. 管理校内公共消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报请有关部门修理。
8. 调查研究,拟定重点防火部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按重点防火部位加强管理。
9. 组织特殊工种参加有关消防安全的业务培训,增强防火意识。
10. 控制校内动火,审批动火项目。
11. 调查掌握校内各建筑结构、实验室类型、消防通道、水源设施等情况,组织制定校内灭火预案,督促校内各单位做好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的保管工作。
12. 对校内准备新开工的建筑项目和室内装修工程进行消防安全初审,提出意见后报公安消防机关审批。
13. 协且校内各单位做好对义务消防队、安全员的培训、演练工作,提高灭火能力。
14. 发现、总结和宣传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对表现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建议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15. 协助领导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划,使安全工作适应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自动化的现代化。
16. 认真调查处理校内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
(1)接到报警后马上向领导报告,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扑救,消防队到达后积极协助扑救,并调查了解火灾的原因和责任人。
(2)对于造成火灾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按章进行处罚。
(3)对于典型火灾案例,建议领导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现场会,总结吸取教训。
17、强化对化学药品库易燃品的管理,协且电管部门做好电隐患的整改。
18、帮助各单位制定、完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
19、编制年宽消防经费预算,建立健全学校和各防火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定期向领导和公安消防机关汇报学校的消防工作。
20、指导学生参加消防安全的实践活动,把德育教育落实其中,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七、系、部、处、馆、办、中心及校办企业负责人职责
1. 认真贯彻有关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上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决定。切实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教学、科研、后勤、经营、行政管理等项工作中去,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 组织制定本单位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个人。
3.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4. 做好本单位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本单位人员的防火意识,提高消防技能。
5. 保管好配备的消防器材,落实防火值班人员。
6. 代表本单位与学校签定防火安全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职责。
7.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的建筑工程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并负责按审批的要求进行落实。
8. 组织建立并领导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和室内安全员,加强管理教育培训,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9. 对发生在本单位的火灾、火警事故,积极组织人员扑救,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查明火灾原因。
10. 对防火安全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建议给予表扬和奖励。
11.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
八、教研室、实验室、科室、班组负责人职责
1. 对本室的防火安全全面负责,掌握本室的防火工作状况,将在本室工作的人员的岗位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人。
2. 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研究本室工作的同时,必须注意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防火安全问题,防止忽视防火安全的倾向。
3. 积极组织本室人员参加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组织消防骨干、危险工种、危险点上的教职工参加防火知识、灭火技术培训。根据本室防火、灭火特点的要求,组织专业性的防火、灭火教育训练。
4. 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本室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室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提出处理的建议。
5. 支持义务消防组织的活动,发挥本室义务消防员的作用。管理和维护好本室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6. 接受院、系、保卫处对本室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与监督,按照学校分级防火检查的要求对本室进行周查和日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认真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保卫处。
7. 对本室因教学、科研、办公的需要,进行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和电气安装等工程项目,要将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送消防安全部门审核,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8. 保持本室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安全门、建筑防火间距周围打隔断、搭建临时建筑和堆积物品。
9. 根据本室的防火特点建立消防预案。本室一旦发生火灾,要组织人员扑救初起之火,防止蔓延;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失火原因,协助作好处理工作。
九、重点防火单位负责人职责
1. 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各操作规程,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平时能防,遇火能救”的消防预案。
2. 落实安全责任,签定安全责任书;实行定人定点,严格管理;防火安全制度,安全责任人要上墙公布。
3. 坚持班前班后和节假日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并上报。
4. 严格执行禁止烟火的有关规定,动明火,要报批后方可实施。
5. 建立并领导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学习防火知识,增强防火意识,参加消防演练,提高灭火技能。
6. 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
7. 清除杂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8. 一旦发生火灾,要及地报警。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会同有关领导查清原因,作出处理。
9. 学行宿舍管理科还要建立有学生参与的消防组织,对住宿学生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安装限电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和私自接拉电线,禁止违章用火。
10. 熟练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到一知三能三会。一知:知道消防工作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三能:能检查发现隐患,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扑救初起火灾。三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检查保养消防器材,会报警(119)。本责任制自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1999年6月2日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保卫处 2003年10月 内线:2506 外线;:68351470 建议使用1024*768的分辩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