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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住户:
您好!
在学院防控“非典”的斗争中,广大住户识大体、顾大局,积极配合和支持学院的各项措施,使校园封闭管理和控制疫情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在学院今后各项事业的发展中继续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最近,学院从有利于学校工作和校园管理的整体要求出发,为规范学院的机动车停车管理,解决广大教职工和家属停车难的问题,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和下发了《校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对校区和家属区的机动车停放问题进行了一些新的调整和规划。现将乙6楼家属区的停车管理问题向各位住户通报和说明如下:
一、为什么对机动车停车管理做新的调整和规划
1.目前学院实行的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已不符合北京市政府的现行管理规定。根据北京市政府2001年第75号令发布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和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2)1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停车场需“按规定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经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标准”。为此,我院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和核准收费标准,并对我院的停车管理和收费问题做出相应的调整。
2.目前学院教职工及家属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校内住户晚间在学院停车和住在校外的教职工白天在学院停车的矛盾更为突出,如不妥善解决将会影响到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学院经过广泛调查和慎重研究,决定对学院停车问题实行动态管理、资源共享的措施。即:利用学院下班后的空余车位解决校内住户的临时停车问题;利用家属区白天的空余车位缓解校内车位紧张的问题。需要住户们给予理解的是,从目前学院的现有条件看,也只有采取动态管理的积极方式,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利用现有的停车资源,才能缓解停车矛盾。在这一点上,所有在学院有住房条件的住户应该理解住在校外教职工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现实问题。
二、对校区停车管理重新规划和调整的依据
1.根据市教委京校治(2003)3号文件印发的《2003年北京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及市公安局交管局交办字(2003)169号文件印发的《北京高校交通安全宣传及高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环境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今年将对高校及周边地区的机动车和交通管理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此次学院对校区停车管理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是贯彻上级指示和要求的具体措施。
2.按上述文件要求,高校须划分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家属区等,并明文规定“教学区一般不允许机动车进入”。因此,在目前学院教学资源极为紧张的情况下,校内无法再增加新的停车场地,机动车主要应在生活区和家属区停放。对此,希望广大住户给予理解。同时,随着今后几年学院向外发展,校区内的停车问题将逐步得到根本性解决。
3.校园包括家属区的停车场地均属于公共用地性质,住户只有有偿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特别是按市里有关规定将停车场纳入统一管理后,则不应该限制他人对公用停车场地的使用权。同时,停车场设立后,从安全角度考虑,不宜将停车场地作为休闲活动的场所,也不应该因此限止机动车的正常停放。一些住户担心汽车尾气会影响居民健康,实际上停车场内的车辆均静止停放,在目前采取严格措施控制汽车尾气的情况下,不会对居民的健康造成危害。
三、停车管理的一些具体措施
1.对家属区内的停车场地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划分和利用。经停车管理部门实地勘察,拟对现有停车场地重新规划,利用车棚以北通道作为车辆出院的循环通道,停车场内的车辆出院不用再绕行塔楼,可减少不安全因素。为解决院内道路过于狭窄、机动车辆特别是消防车难于进入的问题,拟将楼西侧的道路拓宽0.5米;取消楼东侧的占道车位,同时将出入楼门改在东侧,以方便居民的出行。为了既拓宽道路又不至于减少车位,已经城建部门批准,对少量绿地做置换调整,使目前院内的道路交通状况得到优化和改善。
2.根据市政府75号令规定,停车管理须由“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负责”。从目前家属区车辆和治安秩序管理的现状看,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是一项有效的措施。对此,其它高校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我院办公会也已正式给予批准。请广大住户相信,随着专业管理机构的介入,家属区包括停车管理在内的各项治安秩序管理一定会上一个台阶,为您提供一个更为安全、舒适、有序的生活环境和保障条件。
学院办公室
院交通安全委员会
200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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