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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施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目前,学校一些基建工程项目陆续开工,为了做好校园施工期间的安全防事故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进场前须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交纳安全保证金(由基建处收取,如施工期间安全无事故则如数返还),用于发生责任事故时必要的赔偿和处罚。 二、施工场地必须封闭管理。任何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办公楼和学生、家属宿舍。施工车辆和人员出入校园必须在指定通道通行,并自觉服从学院门卫和保安人员的管理。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身份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在校园内须佩带胸牌,自觉接受学院保卫人员的检查的管理。 四、加强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管理。保卫处根据施工进度和现场情况加强日常的巡视检查;学生巡逻人员配合保卫处,加强对学生宿舍与施工交界处的巡逻检查。
学校保卫处
2003年9月12日
【请见详细资料】
《关于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处:
根据市教委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就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学校无小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检查工作的重点是院内所有用电、用气、用火部位,其安全管理责任制不仅要落实到领导,也要落实到各岗位、各部位以及各设施、设备的管理人员。
三、各单位要对所属外聘人员在院内的居住和工作场所进行一次严查。聘用单位安全责任人要与受聘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如未按规定签订责任书,出现安全问题则由聘用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四、各单位于9月18日前将安全检查及初步整改情况以书面方式报学院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
【请见详细资料】200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