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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法规问答

   
 
外地人到达北京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办理《暂住证》?
  外地来京人员为什么要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外地来京人员办理《暂住证》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暂住处所的不同,对办理《暂住证》有什么不同的要求?
  哪些人不得办理《暂住证》?
  对《暂住证》的有效期有何规定?期满后仍需暂住证该怎么办?
  丢失《暂住证》后,怎么办?
  对《暂住证》的携带和查验有什么规定?
  违反《暂住证》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哪些?有哪些处罚措施?
  留宿外地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应履行哪些责任?违反管理规定的应怎样处罚?
  本市对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有什么规定?
  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时,应交验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哪些房屋不得出租?
  对《房屋租凭许可证》的悬挂和印制有什么具体要求?
  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房屋承租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违反租凭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哪些?怎样处罚?
  被公安机关吊销《房屋租凭许可证》的,几年不得再申请出租房屋?
  为什么制订《房屋租凭安全合格证》制度?
  《房屋租凭安全合格证》及出租房屋标牌的签发条件是什么?
  房屋出租申请人有哪些情形,不予核发《房屋租凭安全合格证》和出租房屋标牌?
  外地人员在京务工需办理哪些手续?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保卫处 2003年10月 内线:2506 外线;:68351470 建议使用1024*768的分辩率浏览